德安县凯迪生物质电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德安县凯迪生物质电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 德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德安县凯迪生物质电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德安县凯迪生物质电厂厂区内。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厂区内设备更换、安装、检修等。
2.3 本项目投资约2640万元。
2.4招标范围:
(1)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所需的设计和锅炉、汽机、电气仪控、化学、热控、环保、消防等专业设备维修;设备材料采购、施工、防腐、保温、安装、调试、特种 设备检测、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定检、新建设备监检、承压试验、验收、 特检备案的总承包修复工程。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业主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范围调整的权力,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其中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9投标设计要求和设计补偿
2.10.1 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应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工程所需的设计内容。
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不提供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
一切费用。
2.10.2 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设计补偿。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提供)。
3.1.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
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委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专业:机电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3.2.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外]: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等材料。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①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④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5 其他要求:无
3.6 未尽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
4.1时间: 2024年5月30日00:00 至 2024年6月7日23: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中寰投资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jxzhjtdzzcpt.com:85/)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不超过2家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中寰大厦5楼)
5.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中寰投资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jxzhjtdzzcpt.com:85/),开标现场须提交同质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事项
7.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号)要求,我省住建系统已在逐步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实行电子化”,为方便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现特对投标人(含省外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电子证书的要求明确如下:(1)已实行企业电子证书(含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人员电子证书的企业,可提供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内容与网络查询不一致的,将作资格标无效处理;(2)若发现所提供的电子证书为虚假证书,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并对企业记不良行为一次。
7.2潜在供应商必须到江西中寰投资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jxzhjtdzzcpt.com:85/tpbidder)进行供应商注册工作,具体操作要求详见手册下载-供应商注册手册。
7.3潜在供应商未在江西中寰投资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jxzhjtdzzcpt.com:85/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4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电子文件上传至江西中寰投资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jxzhjtdzzcpt.com:85/tpbidder) ,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7.5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签到及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7.6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如遇系统故障因素,可转为线下开评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971288681
招标代理机构:德安县华厦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 德安县东风路328号(中寰大厦13楼)
联 系 人:沈女士
电 话:0792-3566607/0792-3566606
监管单位:江西中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采部)
2024年5月29日